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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附下载入口)三亿体育

2024-01-04 16: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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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分为意向登记材料以及资格复核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正文。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书,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证明、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其他退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家属证明、残疾军人证明、烈士遗属证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明、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证明(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

  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被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管理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职聘用人员提供其所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意向登记复核期间,如经街、区部门审核人员发现申请对象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2023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意向登记办理指南(资料+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线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摇号分配结果名单、结果查询方式+查询入口、申请指南。

  12月26日上午,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会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举行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预分配仪式,现对摇号预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

  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预分配结果出炉!结果需要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2月26日上午,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会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举行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预分配仪式,现对摇号预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

  12月22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布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家庭名单。

  2023年12月22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布参加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家庭名单!具体名单详见正文!

  根据2023年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公布参加预配租名单不等于最终配租结果,还需要经过摇号分配才能获得最终配租名单!

  根据2023年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分配时间安排,2023年12月22日公布参加预配租名单。

  对已参加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的家庭意向登记情况予以公示三亿体育,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6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在公示期内未按规定递交异议申诉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对已参加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的家庭意向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6日。

  12月1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公示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家庭名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广州怎么查询公租房申请进度可以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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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书,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证明、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其他退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家属证明、残疾军人证明、烈士遗属证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明、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证明(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

  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被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管理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职聘用人员提供其所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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